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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7月25日—8月4日

2023-07-11

内容摘要:2023年云南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5日9:00—8月4日17:00;缴费时间:7月25日9:00—8月7日17:00。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二、考试设置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考试方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三、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一)考试时间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同级别专业的两个科目在同一批次内完成,各级别及专业的具体批次划分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1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1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2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2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二)考试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报名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于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初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中级经济考试的条件。五、报名时间及流程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一)报名时间节点1.报名时间:7月25日9:00—8月4日17:00;2.缴费时间:7月25日9:00—8月7日17:00。(二)报名网址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三)报名流程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系统提示选择“云南省”填写报考信息。1.网上注册之前从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注册。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原账号登陆报考。注册流程如下:(1)在报名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新用户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认真阅读并接受报名协议。(2)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录入数据,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3)报名系统自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4)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此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上传完成不得修改。个人电子照片上传前,要使用“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系统”按要求处理(此软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只有审核工具软件处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识别上传,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已注册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新注册报考人员须按新规提交白底照片)。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须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以防影响报考及后续流程。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注册的账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1)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提示信息,确定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后进行信息填报。(2)报名信息填报,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3)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方式,如选择不使用或选择使用后撤回,须进行现场核查,且无法再变更为“使用告知承诺方式”。现场核查地址:网上报名选择的核查点;现场核查时间:7月25日至8月4日(工作日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办公);现场核查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见http://hrss.yn.gov.cn/ynrsksw/i128.html。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1);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4)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缴费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在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号)规定,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每人每科。4.准考证打印11月6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四)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认真阅读和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2.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3.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4.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可根据报名网站弹窗提醒内容,前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申请下载所需的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信息填报后上传。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云南省区域内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6.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现场核查地址:网上报名选择的核查点;现场核查时间:7月25日至8月4日(工作日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办公);现场核查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见http://hrss.yn.gov.cn/ynrsksw/i128.html。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1);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7.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无法退还。六、成绩管理、公示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考后60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时间为准。(二)成绩管理应试人员新报名,建立新档案号,之后每次报名参加同级别同专业的考试,档案号沿用,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应试人员再次报名时:1.更换报考级别的,原档案号及档案对应的滚动期内成绩无效,建立对应新级别的档案号;2.同级别更换报考专业的,如公共科目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档案号,对应的滚动期内成绩有效;如专业科目成绩在滚动期内,报名系统将提示不允许更换专业,确需更换的请联系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871—63632444。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的;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三)公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四)证书领取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公示期满,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人员自行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按钮,选择证书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考试大纲2023年版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级、中级经济考试用书。九、重要提示(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二)做好疫情防控。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三)应试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四)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应试人员须知,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抄袭。(五)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六)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作答。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笔。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八)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九)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十)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等处理;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务咨询电话:0871—63632444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投诉举报邮箱:ynrsksw2017@163.com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云南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hrss.yn.gov.cn/ynrsksw/i1109.html

2023年广东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7月7日至7月10日

2023-06-30

内容摘要:2023年广东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7月7日至7月1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对象及条件(一)报考对象1.广东省户籍人员。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1.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三)免考条件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报名工作安排(一)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30至7月10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9月11日00:00至16日18:00。(二)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三、笔试时间及科目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四、有关事项(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二)成绩查询与复核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2023年11月8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三)违规处理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27日原文链接:http://edu.dg.gov.cn/flfw/ksxx/ckyksk/content/post_4032388.html

2023年下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7月7日~10日

2023-06-30

内容摘要:2023年下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7月7日~10日,网上审核:7月9日~11日,11日截止到16:00。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考对象及条件(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以上在校生均以2023年9月入学后的学籍、年级为准。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二、报名时间和要求(一)报名时间及流程1.网上注册:7月4日起,所有考生报名前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2.网上报名:7月7日~10日,10日截止到16:00。3.网上审核:7月9日~11日,11日截止到16:00。4.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1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5.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二)报名须知1.考生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进行网上报名。2.本次报名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4.所有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1)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2)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3)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考生照片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实人比对不通过,照片标准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照片样张。考生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其他事项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三、违规处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四、其他1.各类别考试科目情况见附件2。2.各科目考试日程、《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4.考生可于9月11~16日打印准考证,预计11月8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5.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6.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jseea.cn/webfile/index/index_zkxx/2023-06-27/7079267924317310976.html

2023年河南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6月27日至7月9日

2023-06-15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会计考办《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2023〕1号)有关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河南考区)将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具体条件1.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对于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报名参加并通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不得领取中级资格证书,不能报名参加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2.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三)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要在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czt.henan.gov.cn/ztzl/kj/)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四)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实际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军人,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二、报名方式(一)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填写报名信息。(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提交报名申请,并在报名成功后及时交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三)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将作为后期查询报名结果、网上交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保存。(四)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准确无误。个人照片应为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或者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295×413。交费完成后,个人信息、照片将无法进行修改。对个人信息错误、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影响证书发放的,自行承担后果。报考人员应全面了解考试报名信息,请勿由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五)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A4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三、报名时间(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00:00至7月9日23:59。(二)审核时间:2023年6月27日8:00至7月10日12:00。(三)交费时间:2023年6月27日8:00至7月10日18:00。(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5日00:00至9月8日23:59。四、报考费用河南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0元,通过考试报名系统在线支付。交费成功后,电子发票会发送到本人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五、考试科目

2023年贵州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0日

2023-04-23

内容摘要:2023年贵州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0日,缴费时间统一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00截止。广大考生: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规定,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我省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务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所属市(州)参加考试。(六)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考试报名前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登记已完成的会计专业继续教育信息,以免影响报考资质审核。二、考试科目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中级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五、报名事项及考务日程(一)报名及缴费时间:全省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时间统一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00截止。(二)报名流程: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凡出生年月为1997年9月1日以后(含9月1日)的,需到各市(州)财政局进行线下报名和审核(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格式参考详见附件2),个人照片电子版,继续教育学分记录进行审核报名。若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委托人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格式参考详见附件2),委托人个人照片电子版,继续教育学分记录到现场进行审核报名。(三)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四)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完成报名工作,视同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诚信守信的原则,填报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对于采取伪造学历、工作经历、会计师职称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的人员,将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照相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涉及违法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022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23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注册时务必按照2022年报考时填报的或已做报名信息修正的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如实填写,因填写错误导致2023年的考试合格与2022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五)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资格条件采用后审形式,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2022与2023两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和2023年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报考人员按照后审要求于指定时间到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方式以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六)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七)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另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八)为严肃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后,全国会计考办联合本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与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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